张密林
地方电视台拍摄的纪实电视剧多数粗制滥造,弊病很多: 1、这类电视剧由于是真人实事,源于生活却不高于生活,因而显得平淡无味,对真善美的歌颂和对假丑恶的鞭挞都无法到位。 2、剧中正面人物由公安干警本人扮演,而罪犯却由演员扮演。干警的表演跟不上演员,使剧中公安干警的形象受到损害,而由演员扮演的罪犯则活灵活现。而且,上镜的公安干警在生活中容易被人认出,对他们本人及公安工作都是一种损害。 3、由于是纪实,所以公安工作的一些破案方法、行动规律、坐的什么车、用的什么枪、谁是指挥、谁负责审讯等等都暴露了,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他们求之不得的情报。群众协助公安人员破案这些本来应该保密的内容在电视剧中出现,当事人很可能受到罪犯的报复。 4、这类电视剧给观众印象非常模糊,说它是“纪实”吧,剧中人有的是由演员扮演,剧中的事件很少是现场的真实纪录,绝大部分场景加过工。说它是文艺作品吧,它实属真人真事,剧中的公安干警更是以本人的真实面貌出现。观众在承认是真的同时,却觉得这真的里边有虚假的成份。 总之,这类纪实的电视剧少量拍一些让大家看个新鲜未尝不可,但各省市、各地区都去拍,发展下去利少弊多。